潮新闻客户端 评论员 王彬
图源:视频截图
据媒体报道,近日,在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万达商场四楼波波笑剧场,发生一起猥亵事件。波波笑剧场旗下的女脱口秀演员于某在表演过程中,遭观众任某(男,23岁)当众触摸大腿根部猥亵,现场观众拍摄视频并报警,警方到场后将其带走。任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构成“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有人把脱口秀称之为“一门冒犯的艺术”,但冒犯更多是言语层面的,如果是上手,那就变味了。无论是言语冒犯,还是有具体的行为,一个基本的边界和底线在于,不能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站在道德与法律的对立面。
此次事件中,那位男观众的行为,显然越界了,也不是一句“开玩笑”“无意识”就能搪塞过去的,其就是性骚扰,是公然猥亵,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不得不说,现场拍下证据并报警的观众,是好样的,他们的清醒与正义,也让那位猥亵者的丑恶与肮脏无处遁形。猥亵者被依法行拘十日,彰显的是法律对个人正当权益的保护,确实大快人心。
此事被媒体曝光后,这位男子的猥亵行为,引发了网友们的口诛笔伐。“真是好嚣张的‘咸猪手’,竟在大庭广众下出手,简直太放肆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支持依法严肃处理,让舞台远离龌龊,别让脏手玷污了舞台,玷污了观众的眼睛”。舆论的集体情绪,表达的是同一个态度:对任何形式的猥亵行为“零容忍”,任何人的正当权益都不容侵犯。
在网上,有个别人称,该脱口秀女演员,在表演时,与观众互动经常提到“摸腿”,也不乏诱导的话术,甚至还有让女性摸腿的行为,这算不算诱导犯罪?但凡是正常人,都能分辨出,这些只是在“玩梗”和“调侃”,是在搞“节目效果”,这些人需要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连区分调侃与真实、辨别是非对错的基本甄别能力都没有?
另外,网上也不乏“脱口秀女演员裙子太短”的言论,言外之意似乎是,女演员裙子太短是“原罪”,有为猥亵者开脱之嫌。理智的网友立马回怼道:“裙子长短是自由,手脚不净是原罪。”这些说法,都有“受害者有罪论”那味了,是典型的混淆视听,不是文明理性社会该有的论调,也终究不会被主流所接受。
至于对这位脱口秀女演员“搞擦边”的质疑,我们想表达的是,如果她真的违背职业道德,有违规违法的具体行为,可以依法依规去投诉和举报,《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就摆在那,相信最后自有公论。但这是另一个维度的事,一码归一码,和男子当众猥亵这事,不能混为一谈,胡乱关联。
再回到此事,错就是错,没有任何借口,也别想偷换概念,蒙混过关。有原则,有底线,有边界,这既是对脱口秀演员的要求,也是对观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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