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替身后,系统逼我在白月光的骨灰前演哭戏:“我会好好代替她。
”我抬手就把骨灰扬了,转头把男主拉黑:“不好意思,
替身文学老子再也不干了”系统破防:【必须让男主爱上我才能穿回去。
】我当场摆烂:“那就不回去了,这委屈,我不接!”1我蹲在七位数的手工波斯毯上,
指尖描着那只描金檀木盒,后颈碎发还在滴水。浴室门开,沈知珩裹着真丝睡袍走过来,
冷白锁骨挂着水汽。他目光锁在我指尖,声音比刀刃还凉:“别碰它。”我没理他,
指尖依旧摩挲着盒盖上“婉清”两个篆字。【宿主!!!】系统在我脑子里发出尖锐爆鸣。
【这是霸总心尖上的白月光苏婉清的骨灰!情节里你今天刚穿成替身,
就该捧着这个盒子哭着说会替她爱他!】热水顺着发梢滴在檀木盒上,晕开一小片深色。
我抬眼,沈知珩指节泛白,青筋暴起。“我说了,”他一字一顿,
嗓音压到最低:“别、碰、它。”笑死。小说原文47万字,
字字泣血:这位顶级财阀继承人,会在每个雨夜对着骨灰盒说晚安,
会把替身按在怀里哑声喊“婉清”,最后还会为了一只盒子,亲手把替身的命送出去。
骨灰、霸总、替身祭天剧本,要素拉满。又是一本狗血类虐心小说!呵,替她爱他?我偏不!
我“啪”地掀盖。潮气裹着陈年檀香扑面而来,骨灰细得像初雪,还掺着碎骨,
像刚磨好的杏仁粉。我抓了一大把,手腕一抖……“簌——”米白的灰掺着碎骨,
在空中拉出一道抛物线,落在他新换的波斯毯上,像雪砸进了血。沈知珩瞳孔骤缩,
两步并作一步,却只捞到一把空气。我听见他喉结“咯”地一声,像子弹上膛。
【警——】系统直接吓死机了,警报卡成了电音,死得不能再死。后颈那滴水终于滑进衣领,
冰凉顺着脊椎往下爬,爽得我眯眼。“你疯了?”他嗓音发紧,指节捏得噼啪作响。下一秒,
我被他掐着后颈提起来,脚尖离地三寸。“苏晚。”他咬牙:“想死?”我被迫仰脸,
正对上他眼底翻涌的墨色。剑眉、深目、薄唇——晋江男主出厂标配,帅得自带滤镜。可惜,
是个骨灰级恋爱脑。“知道啊。”我嗤笑,
手指勾了勾领口——这件白裙是照着苏婉清生前最爱的高定改的,连缝线都一比一复刻。
“骨灰都扬了。”我凑近他耳边:“下一步,是不是该把我按在墙上,
一边亲我一边喊她名字?”“然后锁进地下室,掐着我脖子,逼我学她笑、学她哭,
最后连死都要死成她的形状?”沈知珩指节蓦地一松。我失了支撑,踉跄几步,
后腰狠狠撞上梳妆台尖角。钝痛顺着脊柱炸开,我倒抽一口冷气,却笑出了声。他垂眼,
盯着地毯上那滩灰白狼藉,肩膀小幅震颤,像一头被拔掉獠牙的兽,
在克制和撕碎之间来回拉扯。半晌,哑声滚出一个字:“滚。”“现在就从这里滚出去。
”“好嘞!”我爽快地应着,转身去浴室拿我的帆布包。系统终于重启成功,
在我脑子里哭嚎:【宿主你疯了!这是男主啊!你把他白月光骨灰扬了,
还想不想完成任务回家了?】2我翻出包里的手机,屏幕碎了个角,
是原主昨天被沈知珩的车撞到时摔坏的。“任务是让他爱上我,
又不是让我捧着骨灰坛给他当孝女。”我对着镜子把湿头发抓成鸡窝头:“而且,
你不觉得这情节很眼熟吗?”系统卡顿了一下:“什么意思。”“没什么。
”我拉开衣帽间的门,里面挂满了和苏婉清风格一致的衣服,蕾丝、雪纺、莫兰迪色系,
看得我眼睛疼。我随手捞了件最普通的黑色T恤和牛仔裤。“反正按原情节走,
最后也是被他当挡箭牌撞死,不如趁早作妖,还能解气。”穿衣服时,
身后传来瓷器碎裂的声音。我回头,看见沈知珩把梳妆台上的香水瓶扫在地上,
琥珀色的液体混着玻璃碴,在骨灰旁边积成小小的水洼。他站在那片狼藉里,
侧脸冷硬如雕塑,只有垂在身侧的手,在不停地颤抖。有点意思。我关上门时想,
至少这位霸总,还没冷血到对着骨灰演戏。我在沈知珩的别墅门口站了十分钟,
才想起原主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父母早亡,在这个城市无亲无故,
昨天被沈知珩的车蹭了一下,就被他以「赔偿」为名带回了家——美其名曰赔偿,
其实是因为原主和苏婉清有七分像,尤其是那双据说「干净得像山泉水」的眼睛。“系统,
原主的银行卡余额多少?”【……三十七块五。】3行吧。我裹紧身上明显大了一号的T恤,
走向小区外的公交站。凌晨三点的风有点凉,我摸了摸口袋,翻出半包被水泡过的烟,
是原主应激时用来压惊的。打火机打了三下才着,烟雾呛得我咳了两声。
系统在旁边碎碎念:【宿主你以前从不抽烟的!还有你刚才为什么要扬骨灰啊?
那可是苏婉清!沈知珩爱了她十年,她死的时候沈知珩差点跟着去了……】“然后呢?
”我吐出个烟圈,看着它被风吹散。“然后他就可以随便找个替身,把对死人的执念,
变成对活人的折磨?”系统沉默了。我其实没说假话。
在穿进这本《霸总的骨灰级恋人》之前,我看过这本小说。读者都在夸沈知珩深情,
说他对苏婉清的爱感天动地,连带着那个替身女配,都被骂不知好歹——明明只是个赝品,
还妄想得到真爱。可我只觉得窒息。苏婉清死于一场意外,
沈知珩却把所有的痛苦都转嫁到替身身上。他会在情动时喊错名字,
会因为替身吃了苏婉清不爱吃的香菜而大发雷霆,会在替身生病时守着骨灰盒一夜不睡。
最后,当仇家找上门,他下意识护住的,还是那个装着骨灰的盒子。「滴滴——」
公交车来了,我掐灭烟上车,投了两枚硬币。车厢里只有一个司机,
昏黄的灯光照着空荡荡的座椅。“系统,查一下苏婉清的死因。
”“情节里说是意外车祸……”“我要你查的是……”**在椅背上,看着窗外掠过的霓虹。
“不是情节写的那种。”我在网吧混了半宿,天亮时才用原主的身份证租了个隔断间。
三百块一个月,房间小得只能放下一张床和一个掉漆的衣柜,墙皮斑驳,
隐约能听见隔壁情侣的争吵声。4我把帆布包扔在床上,开始盘算生计。原主学的是护理学,
刚拿到护士资格证,还没来得及找工作就被沈知珩「捡」走了。手机突然响了,
屏幕上跳动着「沈知珩」三个字。我接起来,没等他开口就说:“沈总,昨天你撞我的事,
我不追究了。作为回报,你能不能把我落在你家的帆布鞋还我?那是我唯一一双没破的鞋。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是沈知珩压抑着怒火的声音:“苏晚,
你最好现在出现在我面前,否则……”“否则怎样?
”我打了个哈欠:“杀了我给你白月光陪葬?沈总,再提醒您一次,法治社会,杀人犯法的。
”他似乎被我噎住了,半晌才挤出一句:“你到底想干什么?”“不想干什么。
”我看着天花板上摇摇欲坠的吊灯:“就是觉得,对着骨灰谈恋爱挺瘆人的。
”“沈总要是实在忘不了苏**,不如去看看心理医生。要是缺钱,
我可以把我那三十七块五捐给你。”说完我就挂了电话,顺便把他拉进了黑名单。
系统:【……宿主,你这是彻底摆烂了吗?】“摆烂怎么了?”我翻出原主的护士资格证,
照片上的女孩笑得一脸青涩,眼睛确实和书里描写的苏婉清很像。总比当个合格的替身,
最后被他亲手送走强。我花了两天时间找工作,最后在一家私立医院的急诊科当了护士。
5护士长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姐,姓李,看我没地方住,
还把医院附近一个闲置的储物间收拾出来给我住。“小苏啊,你这孩子看着挺文静,
怎么眼神这么凶?”李姐给我递过来一套干净的白大褂时,忍不住多看了我两眼。
我笑了笑没说话。大概是因为,我上一世死的时候,也是这样盯着天花板,眼里全是不甘心。
上一世,我叫林晚,是个普通的上班族。我有个谈了五年的男朋友,叫周明宇,
他总说我眼睛像他的白月光——一个叫苏婉清的女生。我没当回事,甚至觉得那是爱屋及乌。
直到我发现,他手机里存着苏婉清的照片,和我有七分像。他带我去的每一家餐厅,
都是苏婉清喜欢的。他送给我的每一件礼物,都和苏婉清曾经拥有的一模一样。最可笑的是,
苏婉清死了三年,他就找了我三年。后来,他的仇家找上门,我替他挡了一刀。弥留之际,
我听见他抱着我喊:“婉清,“你终于回来了。”那时候我才明白,我不是林晚,
我只是苏婉清的影子。所以当系统问我,要不要穿进一本小说完成任务就能重生时,
我看了看那本《霸总的骨灰级恋人》笑了。又是苏婉清,又是替身。老天爷还真是没创意。
急诊科的工作很忙,每天面对的不是车祸伤患就是急腹症病人。血腥味和消毒水味混在一起,
比沈知珩别墅里的香氛真实多了。这天我值夜班,刚送走一个心梗病人,
就听见分诊台传来争吵声。一个穿着考究的男人正对着护士发脾气,声音很耳熟。我走过去,
果然看见沈知珩站在那里,眉头紧锁,脸色比来时的病人还难看。
他身边跟着个助理模样的人,正低声劝着什么。“沈总?”我走过去:“您来看病?
”6沈知珩转过头,看到我穿着白大褂,头发利落地挽在脑后,脸上还沾着点消毒水的痕迹,
愣了一下。“苏晚?你怎么在这?”“上班啊。”我指了指胸前的工牌:“沈总哪里不舒服?
”他没回答,只是盯着我的脸,眼神复杂。旁边的助理赶紧解释:“苏护士,
我们沈总有点低血糖,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急诊室没地方休息,楼上有住院部。
”我指了指电梯:“不过沈总这种情况,挂个号,医生开点葡萄糖就行,不用住院。
”沈知珩突然抓住我的手腕,力道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强硬。他说:“跟我走。
”我挣了一下没挣开,皱起眉:“沈总,请你放手,我在上班。”“我让李院长给你批假。
”他掏出手机就要拨号。“不必了。”我看着他,拒绝:“沈总,我们已经没关系了。
”“你低血糖,我给你开支葡萄糖,算我仁至义尽。至于其他的,恕不奉陪。
”周围的护士都看了过来,眼神里带着好奇和八卦。沈知珩的脸色更难看了,他压低声音,
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恳求:“苏晚,我有话跟你说。关于那盒子上……婉清的。
”我心里冷笑。来了,霸总套路,打白月光牌。“沈总,”我抽出被他攥着的手腕,
语气平静:“那盒子里的恶人已经死了。活着的人,该往前看。”他的瞳孔缩了缩,
像是被我的话刺痛了。“你不懂……”“我是不懂。
”我打断他:“我不懂为什么有人会把死人的骨灰看得比活人的尊严还重要,
不懂为什么有人会因为一个死人,去折磨另一个无辜的人。沈总,你要是真的爱那位**,
就该让她安息,而不是拿她当借口,做些自私又残忍的事。”说完,我转身就走,
没再看他一眼。系统:【宿主……你刚才好帅!】7我没理它,只是觉得胸口有点闷。
大概是又想起了周明宇,想起了那句临死前听到的「婉清」。沈知珩没再来找我,
日子过得平静而忙碌。直到半个月后,李姐突然神神秘秘地告诉我,
医院要被沈氏集团收购了。“听说沈总亲自来考察了,小苏啊,你跟沈总认识,
要不要去打个招呼?”李姐挤眉弄眼地说。我正在给病人换药,手顿了一下。“李姐,
我跟他不熟。”“不熟?”李姐显然不信。“上次他来找你,那眼神,啧啧,
谁看不出来有问题啊。小苏,沈总是钻石王老五,你要是能……”“李姐,
”我打断她:“我对他没兴趣。”系统在一旁嘟囔:【宿主,没兴趣也不行啊,
别忘了要让沈知珩爱上你,你才算完成任务!】我立即选择暂时性耳鸣。李姐叹了口气,
没再劝我。下午,沈知珩果然来了,陪着他的还有院长和几个西装革履的人。
他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比上次在急诊室见到时多了几分疏离感。
他的目光扫过护士站,在我身上停留了几秒,然后移开,仿佛只是在看一个陌生人。也好。
我低下头,继续整理病历。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第二天,我被调到了VIP病房,
说是沈总特别交代的,让我负责一位重要病人的护理。我看着调令,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VIP病房在顶楼,环境清幽,设施齐全,堪比五星级酒店。我推开病房门,
(全本)我把霸总白月光的骨灰扬了主角沈知珩苏婉清周明宇全文目录畅读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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