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一段中学生被欺凌的视频引发关注,事发地为广西梧州市苍梧县。(此前报道:广西苍梧通报一起校园欺凌事件)
9月7日、9日,苍梧县联合调查组连续发布通报:石桥中学校长潘某某,副校长梁某某、车某某,以及班主任魏某某,被责令停职检查。9名实施欺凌的学生,被依照程序送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涉事学生家长接受法治教育。(此前报道:校长被停职,9名欺凌者送专门学校!广西苍梧再通报女学生遭打骂事件——)
据“今日苍梧”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8日,苍梧县召开全县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推进会。县长张东方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华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副县长陈璐然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县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防范治理排查整治工作有关情况,并就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校园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单位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深刻认识防范治理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是一项“长期任务”。
各学校作为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一线主阵地,要立即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要把“反校园暴力、反欺凌”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加强学生法治意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要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识别、处置欺凌事件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干预。同时要注重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氛围,让“拒绝欺凌、守护同伴”成为每一名学生的自觉行动。
要完善“预防—发现—处置—干预”全流程机制,畅通“学生—班主任—学校—家长”四级上报渠道,确保欺凌事件早发现、早处置。
要建立“心理干预”机制,配备专业心理教师,及时开展心理疏导。要健全“家校社协同”机制,联合公安、妇联等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为学生营造安全的校外环境,真正形成“校园内有人管、校园外有人护”的全方位防控格局。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把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压实学校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基层末梢、具体岗位。
要加强协同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健全防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闭环,凝聚工作合力。
要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要强化责任追究,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学生欺凌事件,或连续发生多起学生欺凌事件的地方和单位,属地教育、公安部门要联合加强督导检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并严肃追责问责,为孩子们创造阳光、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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