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居民包某某和王某某因经济纠纷多次沟通无果,后王某再次邀约包某某到某酒店面谈,包某并未赴约。当晚,王某某酒后在朋友圈接连发布8条内容,用攻击性语言辱骂包某某,包某某发现后,果断选择报警。
接警后,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希日塔拉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经询问,王某某对在朋友圈辱骂包某某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男,45岁)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
通过这起案例可以看到,在面对经济纠纷或其他矛盾时,一定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切不可意气用事,做出违法的行为。在网络社交如此发达的今天,我们在享受社交平台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时刻牢记法律底线,规范自己的言行,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
来源:平安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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